“两票”打通“两山”转换通道
集体林占我国森林面积的60%,涉及1亿多农户、5亿多农民,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,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,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。
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、亲自部署、亲自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。多年来,改革工作接续递进,集体林业发展潜力逐步释放,三大效益稳步提升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,为我国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
本报今日起开设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”专栏,持续报道全国各地围绕“林改四问”积极探索、创新作答的火热实践和生动故事,展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硬招、实招,以及取得的新进展、新成效,为进一步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借鉴、凝聚合力。
刘建波
2022年4月27日,福建省漳州市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迈出了关键性一步。
这一天,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南塘村委会、林农代表分别获得全国首张林业地票、漳州市首张林票。
林业地票,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,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,并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村集体所提供的林地折算投资份额,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。林票,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及成员或其他投资人,以林地经营权入股或出资方式,参与合作造林或经营现有林,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出资入股折算投资份额制发的股权收益凭证。
“简单说就是出地给地票,出钱给林票。”漳州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给出了最通俗易懂的解读。
为确保村集体和村民从地票中获取收益分红,漳州市由国有林场提供兜底回购保证,保险机构提供托底赔偿保障。
依托省属国有林场,漳州对造林项目进行集约化规模经营,村集体和村民分别以“地票”方式分得3%和17%的股份纯利,国有林场作为经营主体分得控股的51%分红,同时对社会资本开放剩余29%股份投资“林票”渠道,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认购,保证了股份制林改的“源头活水”。
林业地票解决了林业无人经营、碎片化生产等问题,实现了经营适度规模化。
南靖县南坑镇南塘村,分山到户后,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,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家林地在哪;年老的村民也因体力等问题,很少去自家林地劳作,守着金山银山没法变现。
2022年,南靖县林业局将股份制引入集体林改,南靖国有林场与南塘村合作造林项目总面积4400亩。双方分别以技术、资金、管理和林地入股。项目计划改造低产竹林1800亩,培育阔叶林2600亩,建成名贵树种与速生树种混交林,实现长短周期兼顾、生态与产业平衡的复合林业规模化经营。
“该项目一期合作造林511亩,累计向南塘村发行林业地票44.52万股、林票178.08万股。一个轮伐期结束后,经测算,林票投资人每股投资回报率约为70%,村集体可从林业地票中增收75.63万元。”南靖县林业局局长庄忠鹏介绍。
截至目前,漳州首批改革样地4个村已实施1966亩,发放地票156.9万股、林票646.1万股。有3.13万亩试点正在陆续铺开,计划发放地票2047.2万股、林票2791.3万股。
漳州林业地票直指产权问题核心。林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,承包权归农民,经营权可流转。
在集体林改初期,漳州因地热条件好、林木生产快、投入产出比高的特点,吸引社会资本以低价长期承租集体林地。流转中,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被淡化和忽视,实际收益权在经营者手中,集体林改的红利未能让各方共享。
2022年4月,漳州在持续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基础上,将深化林改的着力点向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上延伸,出台《林业地票、林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引导村集体和村民以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入股,实际出资人以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入股,将地票、林票作为二者的股权收益凭证,参与合作营造林项目分红。
探索创新出成效,漳州林业地票破解了融资难瓶颈,通过证券化运行,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市场运作、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。
在制度上,漳州突破了其他地区由林业部门单独监管的局限,由林业、金融监管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4部门协同加强地票林票审核、发放和交易监管。
在技术上,由自然资源部门全程参与林地精准确权、构建林木生长模型,并自主搭建漳州“林业票证管理平台”“林业交易平台”,为“两票”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管理。
在机制上,由项目经营单位提供产量及“两票”兜底回购保证,保险机构提供完全成本保障。
到2022年底,金融机构已向漳州全市国有林场授信2000万元,向试点村各授信500万元,发放首笔林业“两票”质押贷款9.5万元,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.74亿元,同比增长45.03%。
“漳州林业地票充分发挥了三次分配积极作用,破解了集体林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‘三权分置’边界不清、权益不均、变现不易等问题,探索出一条‘集体得财、林农得益、经营得利、社会得绿’的林区共同富裕新路径。”漳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韩顺扬介绍。
漳州林业地票在福建省改革创新项目评审中获评设区市第一名。2022年6月,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《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》,推广“漳州地票”经验做法。